Saturday, November 25, 2006

(ZT) 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赎回选票行动(第三部分)

[注:这里转载的第三部分是原文的第六部分到第八部分。至此全文转载完毕]


第六部分 发起人和义工自传

唐荆陵自传

1971年12月(农历10月)出生于湖北省荆州市弥市镇姚家村(原江陵县)。于1978年9月至1989年6月在家乡接受小学和中学教育,少而有志。1989年10月入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1993年毕业后分配至现户籍地广东汕头。

1993年7至1995年12月期间在汕头海洋集团公司工作,先后任职于集团属下的聚酯片基厂、聚酯切片厂、聚苯乙烯树脂厂,担任化学工程技术人员,从事聚酯改性研究和树脂合成生产工作。
1996年1月至1997年11月在汕头保税区美琪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初任管理课事务员,负责公司考勤和日常行政事务。旋升管理课长,负责管理课 事务,包含人事行政管理。因立志从事增进自由和维护人性尊严的事业,1997年7月参加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律培训,10月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并通过。

1997年11月至1998年7月转入汕头明珠广场购物中心,该中心为一家港资集团(汕头锦龙集团,业务以地产、成衣为主)下属高档商场。初任零售部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后调升经理助理,协助经理管理属下各营业区域。

1998年8月获颁律师资格证书后开始联络律师事务所准备实习。1998年9到位于广州的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开始律师实习。1999年11月取得律师执照开始独立执业。2000年3月转入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2004 年7月开始介入东莞兴昂劳工骚乱案件,担任两宗案件中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后因此事被东莞市司法局拒绝给予当地注册,仍旧调回广州总所。2005年1月1 日,羁押9个多月的10名劳工被告全部被缓刑释放。随后,我协助该案所有10名被告取得其所在公司董事长个人给予的相当于其9个月个人工资的"人道补助 "。

2005年另外还担任番禺石壁三村罢免案件被罢免人和新当选的原罢免提案人名誉侵权纠纷的代理律师。

2005年8月底介入太石村罢免事 件。担任因参与罢免被迫害村民的行政诉讼代理律师和辩护律师。支持我依法办案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政治压力下被解职。随后,律师所在政治压迫下于2005年 11月提前解除我的律师聘用合同。2005年12月19日,太石事件中的所有被拘押人员均被释放。2006年4月我转所注册时,接收我的律师所在政治压力 下撤回了我的注册手续,故律师执业证一直被停用至今。

在工作之余,积极推动流动劳工的法律常识普及工作。以法律从业人员身份多次参与争取言论自由的公众呼吁。连续多年担任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并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以担任法律顾问和从事一些英文资料翻译维持生活。居住在广州市沙太路麒麟岗。

刘德军自传
1976年农历年4月14日生,湖北省随州市人,出身于农民家庭。因此能看到更多弱势群体的真实生存状况,故放弃对物理学的追求,致力于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1996年毕业于警官学院后分配于襄樊工作,2000年辞职。一直致力于宣传公民意识,意在促使全民公民意识的觉醒,虽收效不大,但我将不懈努力,以此作为一生的目标。

第七部分 发起人和义工的联系方法

一、正式网站网址
暂时空缺并征集中。

二、其他联系方法

唐荆陵----发起人兼义工
1、 小灵通:该号码已经在2006年10月9日被政府命令停止服务 (可接收和回复短信);
2、 通信地址:广州市麒麟岗南路1 号 404 房,邮政编码:510515 。
3、 电子通讯:bashifen@gmail.com。MSN: ginlian@hotmail.com。QQ:11160916。Skype:don_gin
4、 传真:未开通

刘德军----发起人兼义工
1、电子通讯:liudejun76@yahoo.com.cn,liudejun76@163.com.
MSN:josephliu76@hotmail.com
2、个人手机:13997862065

吴一然-----发起人
1、 电子通讯:zmdd89@hotmail.com


第八部分 行动公报

17、吴敦红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吴敦红,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9/30

附加公报:刘德军和唐荆陵在西路论坛开设博客,发表和本行动有关的文件,不能发表。

18、林信舒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林信舒,福建福州市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3

19、黄伟龙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黄伟龙,广东选民,为抗议不公正的选举,在2006/2007年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期间,我将不登记为自己所在选区的选民,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换届选举的投票,并呼吁广大选民参与到这个行动中来。-----2006年10月4日

20、李苏滨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李苏滨,河南洛阳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5

21、李剑虹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李剑虹(网名小乔),上海市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5

22、李建强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李建强,山东青岛市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9

23、陈宇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陈宇,重庆市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9

24、赵天春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赵天春,四川南充市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9

附加公报:今天,唐荆陵公告的电话8620-33327144被停机,询问电信部门,其服务人员声称是接到城管部门通知说是乱发广告被停机。公告中的电子邮件bashifen@gmail.com发送邮件功能不能正常工作.

25、綦彦臣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綦彦臣,河北省泊头市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9

26、刘飞跃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刘飞跃,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10/12

27、曹春生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曹春生,上海市徐汇区的公民,决定在该地2007 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10/13

28、滕彪在 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滕彪,北京市昌平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15

29、段海宇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段海宇,福建泉州市丰泽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17

30、唐彬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唐彬,湖南永州市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17

31、汪艳芳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汪艳芳,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17

32、汪志伟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汪志伟,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17

33、叶路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我是中国自由联盟成员,在我们团体未得到当局承认和正式注册前提下,我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2006-2007年四川西昌的换届选举投票!-----2006/10/18

附加公报:从2006年9月29日至今日,刘德军为赎回选票行动开设的个人博客就被封闭。http://danjihuanqiu.blog.tom.com。现仍然不能打开。

34、荣子立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荣子立,山东滨州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19

35、刘荻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刘荻,北京朝阳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24

36、邹光旭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邹光旭,山东东营河口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25

37、冯明华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冯明华,浙江杭州下城区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 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10/27

38、杨波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杨波,湖南长沙市雨花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10/27

39、蔡陆军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蔡陆军,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的公民。本人以往在单位包办的情 况下只能采取不投票的方式来抵制选举大戏,只参加过在看守所中的选举,将看守所所长的名字画叉,填上自己的名字。这次决定在石家庄市2006-2007年 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10/29。

40、雷跃辉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雷跃辉,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 年度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10/29

41、赵汉青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的个人声明
赵汉青,黑龙江省尔滨市动力区(现动力区香坊区合并中)的公民,本人只参与过1996 -199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且把选票投给了自己。从那时起,本人不再参加选民登记,今后也将不参加这类官方标定候选人的划圈运动。-----2006/10/29

42、李海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李海,北京朝阳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29

43、车宏年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车宏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年10月29日

附加公报:29日经参与本行动的河北公民蔡陆军先生提议,30日时任发起人兼义工的刘德军和唐荆陵商议,一致同意将本行动的标题改为《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赎回选票行动》,文件中相应文字一并修正。

44、吕耿松在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吕耿松,浙江省杭州市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31

45、江天勇在2006-2007年度中国大陆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江天勇,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0/31

46、冯正虎在2006-2007年度中国大陆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义工唐荆陵注:冯先生所发来的个人声明是一个积极参与选举投票的声明。该声明反映了他对选举权利本身和赎回选票行动精神内涵的准确把握。为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全文予以刊发。
冯正虎,上海市杨浦区选民。
唐荆陵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信任与邀请。
您的倡导及行动是合法的、正确的。公民已不再漠视自己的政治权利,自觉从奴仆地位回归到主人的地位,自己主宰自己的参政意愿。我很赞同您们的做法,这与独 立候选人竞选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在维护自己的政治权利,以不同的方式都在努力让选举变得真实,让人民代表负起责任,让公民权利得到保障。个人不参加选 举、坐在家里绝食维权,都是个人的选择,作为个体对社会没有影响,也就没有社会意义,但是公开声明自己的选择就有示范意义,表明了一个公民的政治觉悟与权 利意识,就会影响与推动整个公民社会的成长。
我的个人选择是参加2007年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我会在选举中对候选人提出要求,要求他们信守承诺、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为民请愿。我想,绝大多数 候选人都会许诺。如果官方机构推举的候选人连哄人的本领都没有,官方机构是不会选择这帮蠢才来帮倒忙的。我会在矮子里选长子,让他为人民服务。我是用选票 购买人大代表的服务。在中国现行的选举体制里,县区以上代表是间接选举,那么我就可以用一张选票购买整个中国的人大代表,我就有权要求任何一个人大代表为 我提供服务,他不提供服务也不行,因为我们之间有契约,这张契约就是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我的一张选票可能直接购买了一个很差的人大代表,但是通过间 接代理购买的原则,我获得了购买全部人大代表五年内为我服务的权利。我可以在五年里随时依法使用我的权利,监督他们、要求他们、追究他们,当然也要支持与 帮助他们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我相信,越来越多参加选举的公民都会像我一样,意识到自己的政治权利也是有价的,不会白白送人,要有回报,会理直气壮地向每 个人大代表索求服务。每个人大代表必须为民请愿、代表人民监督"一府二院",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有冤屈的选民不是去信访办,应当找人大代表代理请愿;有 政策提议的选民,也应当去找人大代表代理提议;人民代表接待选民,天经地义,法律规定,即使选民天天去他办公室找他服务,他也必须接待,他没有热情、能力 胜任人民代表的工作或者觉得麻烦可以自己辞职让贤,没有谁强迫他做人民代表。如果公民都爱惜自己的政治权利,人大代表也会很快转变成真正的人民代表。
以上是我个人的声明,如果您认为合适,也可以公开。-----2006年11月1日

47、胡旭东在2006-2007年度中国大陆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胡旭东,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博乐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参与本次投票。-----2006/11/1

48、尼斯勒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尼斯勒,北京市东城区选民,决定在该地 2007 年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年11月1日

49、殷俊良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殷俊良,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公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11/2。

50、牟波在2006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牟波,上海市普陀区的公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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